何幸

那是风,不必追了

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大封之事平息之后,沈巍的身体有了三魂七魄,可以像常人一般光明正大的行走于这茫茫世间,可以至死不渝的爱一个人,但与此同时,也会失去自愈的能力,会生病,会需要别人的照顾,可这对于沈巍来说,却是万年来无比奢求的事。

自从沈巍和赵云澜同居以后,沈巍原本养成的早起的良好习惯彻底被赵云澜拐到了不知哪条歪路上,并且越走越远。

今天早晨,沈教授在暖暖的阳光下醒来,感觉身上被什么东西压着,转头一看,就发现身旁的赵云澜的胳膊和大腿都搭在自己身上,睡姿好不文雅,沈巍推开赵云澜的胳膊,想要起身,这时赵云澜也迷迷糊糊的醒了,二话不说,抱紧自己媳妇想要再补个回笼觉,沈巍看着时间还早,也就随他去了。

结果这一睡,就睡出了大事,等两人再醒来的时候,距离沈巍第一节课的上课时间还有十五分钟,虽说身为斩魂使有瞬移的能力,但也不能明目张胆的突然出现在龙城大学的校园里,而龙城大学的校园又大的要命,就算是找个偏僻的地方瞬移过去,离教室也有好一段距离。

沈巍赶紧推开赵云澜在身上作恶的胳膊,冲进卫生间,用最快的速度整理好自己,连早饭也没吃,在赵云澜一脸懵逼的眼神中消失在房间内。

对于自己媳妇儿对待工作的认真,赵云澜自知是拦不住的,但是媳妇儿不吃饭这件事赵云澜是完全不能忍的,当然让他自己去做饭,大庆表示我堵上一个月的小鱼干,老赵他不会这么做的。

赵云澜跑去楼下买饭,刚走到楼底下才发现原本太阳高照的天已经下了雨,且愈演愈烈。赵云澜突然想起沈巍没带伞,心觉不好,于是匆匆买回了早饭,拿起雨伞就往外跑。
      “哎!老赵,你去哪?不去上班了?”大庆在赵云澜身后喊道。
      “我晚点到,你先去吧!”赵云澜摆了摆手就跑下楼,发动汽车就往龙城大学赶。

而此时,沈巍已经在大雨中匆忙奔走,卡着上课铃声进了教室,全身上下都湿透了,但他不在意的甩了甩手上的雨水,打开教案就开始上课。

好不容易挨到下课,铃声一打,赵云澜就冲进教室,阻断了那些女学生想上前慰问的眼神,把沈巍拉了出去,然后给这人披上了一件厚外套,又连忙塞进了打开空调的车。
      “我不冷,不用打空调,你都出汗了。”沈巍说着就像伸手关掉空调,却被赵云澜握住。
      “沈老师,现在已经深秋了,你早就不是那个万毒不侵的斩魂使了,你一旦感冒怎么办?你看你这手冰的,你平时总说我不照顾自己,这回轮到你自己,你又跟我说没事了?!”
      “我真没事……咳咳。”
      “行了,跟我回家,我帮你请下午的假。”

本来沈巍是真没感觉怎么样,但穿着一身湿衣服,又被深秋的寒风一吹,就彻底病倒了。
沈巍也不知是车上的空调打的太大还是自己真的感冒了,头晕又发热,一向苍白的脸竟透出些许红色。
“沈巍,”赵云澜摇了摇身旁的人,“到家了,沈巍。”但沈巍紧皱着眉头,头上冒着虚汗,睡的昏昏沉沉。赵云澜试了下额头,一股灼热传到自己的手掌。没多犹豫,拦腰抱起沈巍赶紧回到自己家,小心把人儿的湿衣服给换了下来,又拿热毛巾给这人擦了身体,又把被子掖的严严实实,才转身去冲药。
“沈巍,起来吃药。”
沈巍皱着眉头睁开眼,赵云澜把沈巍扶起,“乖,把药吃了,吃了再睡。”
赵云澜把药递到沈巍嘴边,又赶紧喂了这人几口热水才算做罢。然后赵云澜把被子掖好,看着沈巍睡着后才去打电话询问处里有没有什么急事。

沈巍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身上黏黏的,好不舒服,刚想掀开被子起身,就被赵云澜按了回去。
“你还烧着呢,别乱动,头还疼吗?”
沈巍摇了摇头,浅浅的笑道,“这样的生活,我想了上万年,终究是被我等到了。”
“我有时真的很庆幸,你是斩魂使,我是昆仑君,及时背负了无数沉重和负担,但我们不老不死,有无数个万年可以挥霍,可以让我们把以前错过的日子都补回来。”赵云澜用手抚上沈巍的眼眉,细细的盯着,如同当年的昆仑君和小鬼王,一眼万年,至死不忘。

人们都说沈巍和赵云澜是两个极端,一个冷一个热,一个喜欢偷懒扯皮,一个一丝不苟。
可人们不知道的是,赵云澜为了不让沈巍担心他的胃,开始慢慢戒酒,沈巍为了能早些回家给这人做饭,辞去了学校安排的许多研究,赵云澜喜欢吃鱼,而沈巍不喜腥味,但餐桌上的菜里却日日有鱼,赵云澜以前一看书就犯困,现在每晚都靠在沈巍身旁,陪他读书。

山不就我,我去就山。即使你我有千般不同,我也会拼劲全力跨越鸿沟,与你相遇相知相爱相守。

这是赵云澜和沈巍的爱情,也是这个世上的许多人正坚守或者正追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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